近年来,我国数字家庭产业链在研发、生产、服务等多个环节都得到了长足发展,多个地区、多个产业园区具备了数字家庭产业发展的潜力,相关技术及产品的研发与应用也取得显著进展,产业链建设日益完善。

    数字家庭产业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十二五”期间重点发展的产业,在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数字家庭产业形成了政府大力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应用示范踊跃、消费需求旺盛的良好发展氛围,广东省和浙江省两个国家数字家庭应用示范产业基地也取得了可喜的发展成果。机顶盒作为数字电视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在广电系统数字电视整体转换的过程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在未来数字家庭产业中,机顶盒不仅是家庭娱乐设备,还应是连接家庭网络和公众网络的重要节点,具备防火墙的安全过滤职能,成为数字家庭互联互通的控制中心。

    截至2012年年底,全国已建成广东省和浙江省两个国家数字家庭应用示范产业基地,应用示范用户规模已接近200万户。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数字电视与数字家庭产业“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全国将建成5~10个应用示范产业基地。

好氛围推动全产业  

    现阶段,我国数字家庭发展主要以数字电视为中心,面向3C融合和三网融合,以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中南部经济圈等为主要聚集区的产业集聚效应初步形成,涌现出广州、深圳、武汉、杭州、青岛、济南、成都、绵阳、大连、厦门、北京、上海等一批发展数字家庭的重点城市。总体来看,数字家庭产业发展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广东省是起步较早、发展较快的省份,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广东省共建的全国首个“国家数字家庭应用示范产业基地”经过3年的发展已取得较好成效;北京、上海、浙江、山东、湖北、四川、辽宁、福建等“六省两市”发展基础较好,开展了数字家庭产业培育和相关产业园区建设等工作,浙江省产业基地建设今年11月正式启动。

    201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地方政府持续加大合作力度与资源整合,支持和积极推动数字家庭产业发展,初步形成通过应用示范产业基地的建设来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和推广普及的产业发展模式。同时加大地方资源的整合与协同发展,积极搭建交流合作平台,成立地方数字家庭产业与应用促进会或推进联盟等行业协作机制。截至2012年年底,全国已建成广东省和浙江省两个国家数字家庭应用示范产业基地,应用示范用户规模已接近200万户。湖北、山东(济南和青岛)、大连、陕西、四川、湖南、河北、河南、福建、上海、北京、深圳以及具备相应产业基础的省市,都在积极推动应用示范产业基地建设和行业合作平台搭建工作,形成了政府大力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应用示范踊跃、消费需求旺盛的良好数字家庭发展氛围。

好体验推动大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数字电视与数字家庭产业“十二五”规划》(简称“《规划》”)中,明确提出要支持数字家庭技术和产品研发,持续推进数字家庭示范应用及数字家庭产业基地建设。同时,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公开征求意见稿)》中,也列入了数字家庭相关产品。因此,通过应用示范产业基地建设,进一步推动数字家庭产业全面发展和应用普及,将成为“十二五”期间的主要发展趋势。根据《规划》目标,共需要建成5~10个应用示范产业基地。目前,国内具备相关基础和条件的省市有10多个,将陆续启动产业基地建设工作。

    在技术创新方面,互联网商业模式与广播电视商业模式的融合将促进视频处理技术、网络通信技术、系统平台技术的快速创新。智能化和云计算为数字电视和影像内容提供了创新商业模式的无限空间。同时,随着数字家庭关键技术和产品的逐步成熟,以及应用示范规模的扩大和应用服务的完善,数字家庭标准体系也将基于多技术整合和满足应用需求而得到完善。

新技术带来快增长 

    数字家庭具有很强的集成性和融合性,涉及各细分领域的多种技术,一般以标准和专利的形式表现。近年来,受微电子、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等技术快速进步的影响,我国数字家庭领域的技术创新比较活跃,数字家庭智能设备处理能力更强,网络联接更普遍,应用内容更丰富,数字信息技术正渗透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

    在数字家庭技术标准体系方面,我国产业界采用较多的国外标准主要是美国的DLNA标准,该标准主要面向消费电子领域,在实现家庭多媒体互联互通和数字娱乐信息应用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相对比较成熟,目前已开发出千余种相关电子产品,以北美和日本作为主要应用市场。而我国数字家庭标准的产业化应用还处在发展阶段,国内骨干企业和科研院所积极研究国外最新标准进展,结合国内产业实际情况探索并提出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各具特色的三大数字家庭标准:以计算设备为中心的“闪联”(IGRS)、以家电网络化为特征的“ e家佳”(iTopHome)和以数字电视为中心的“广联”(DHiA)。这些标准侧重研究家庭网络设备的互通,闪联和e家佳标准的部分内容已成为IEC国际标准。此外,数字家庭涉及的协议互操作、内容安全保护与管理等国家标准正在制定中。数字家庭涉及的多个行业、领域的主管部门也在逐步推进相关标准的制定。

    目前,数字家庭领域相关专利技术的主要申请人多分布在美国、欧洲、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近年来,我国的专利申请数量保持了快速增长态势,技术创新活跃,不断缩小与优势国家的差距,在数字媒体格式、数字内容保护与版权管理、网络协议等方面都具备了一定的专利积累,并形成了两大类技术创新主体:以华为、中兴、海尔、联想等为代表的企业主体,和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山大学、中国科学院等为代表的高校及科研院所主体。

结语:

    就产业发展现状而言,数字家庭的初级阶段应重点做好关键技术集成、系统平台优化和智能终端研发等重点工作,激发用户体验数字家庭服务和购买相关产品的积极性和兴趣,提供优秀的应用体验,现阶段视听娱乐服务仍将是最具市场吸引力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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