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经中国照明学会申请,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于2006年4月将“照明设计师”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认证体系。该职业国家标准于2006年5月通过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初审,2006年11月通过终审。于此同时,中国照明学会组织专家开展“照明设计师”教程大纲的编写工作,已于2006年12月通过了审定。
  通过近一年的努力,学会基本建立起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照明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体系。
  中国照明学会近期计划开展“照明设计师”考评员的培训工作。通过考评员的培训,在照明领域内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教学师资队伍和专家评审队伍,以满足“照明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体系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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