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务院批准的《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中,建筑节能被寄予重托——“十一五”期间,全行业要实现节约1亿吨标准煤的规划目标。完成这一任务,对全面实现5年国内单位生产总值降耗20%的总目标至关重要。
     不久前,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副局长朱宏任在新闻发布会上坦言,实现今年4%的节能降耗目标尚有难度。不难计算出,如果眼前的情况加以延伸,那完成5年节能20%的总任务将面临很大压力。那么,建筑业1亿吨标煤的重任要如何履行?7月27日,在北京举行的全国节能工作会议上,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对“十一五”期间建筑业节能工作的目标和战略做出部署。    
1亿吨标煤细分出处
     仇保兴副部长在会上对“十一五”期间的节能目标进行了分解,将1亿吨标煤的任务分别落实到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三大领域之中。
  仇保兴副部长介绍,在新建建筑节能方面,将加强监管,改善节能设计标准执行情况,推动四个直辖市及有条件地区执行更高目标的节能标准,建设更低能耗、绿色建筑的示范项目。“十一五”期间,通过对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预计可实现70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目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节能潜力最大,但挖掘难度相对较大,因此要突出重点,在北方采暖地区,结合供热体制改革,进行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和热计量改造试点示范。预计在“十一五”期间,这两部分可实现节能3000万吨标准煤的目标。此外,我国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前景广阔,通过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预计“十一五”期间,太阳能应用面积达到1.6亿平方米,浅层地热应用面积达到2.4亿平方米,可实现替代常规能源960万吨标准煤。 
  除了三大领域的确定,建设部还明确,今后将把节能目标进一步细化到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实行严格的节能目标责任制。同时,建设部还将进一步加大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力度,对达不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的项目,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北方地区不按国家要求推进供热体制改革的城市,不得申报国家建筑节能工程和城市级示范。
公共建筑重病专医
  在本次全国节能工作会议上,仇保兴副部长还就今后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部署发表了讲话,讲话中再次强调了对公共建筑的节能整改方案。
  公共建筑一向是公认的噬能大户,仅以北京市为例,虽然公共建筑只占全市民用建筑总面积的5.4%,但全年耗电总量却达到33亿千瓦,接近所有居民生活用电的一半。而据专家的能源诊断,公共建筑普遍存在着30%到50%的节能空间。
  对此,仇保兴副部长指出,今后,我国将建立健全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监管机制,达不到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建筑,不得投入使用。同时,要逐步完善既有大型公共建筑运行节能监管体系,制定运行节能管理制度和标准,对既有高耗能的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逐步实施节能改造。政府办公建筑率先进行节能改造,从2007年开始逐步对政府办公建筑中不符合现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进行节能改造,争取到“十一五”期末,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单位面积平均电耗降低20%。此外,还要积极探索公共建筑节能新机制,建立针对高耗能的公共建筑的能耗统计制度、能效审计和披露制度,逐步建立公共建筑能耗定额和超定额加价制度,对新建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进行强制的节能检测并对其能耗指标进行标识。
高耗能建筑前后受阻
  在全国节能工作会议召开前夕,发改委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防止高耗能行业重新盲目扩张的通知》,要求从严控制新建项目特别是高耗能项目,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的投资准入管理,严禁投资新建或改扩建违反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和缺乏能源、环境支撑条件的高耗能生产项目,从源头上把住高耗能行业准入关。
  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也在会上表示,“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将继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将财政政策与产业政策结合起来,形成合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国家节能目标的实现。他指出,推进节能首先要理顺能源类产品价格,将低成本使用能源的鼓励政策改为高成本使用能源的约束政策。
      这些消息进一步证实,高耗能建筑今后将前后受阻。没有节能标识不能上市销售,达不到节能指标不能参加工程奖评选……一系列节能新政堵死了高耗能建筑的“后路”;而从严控制高耗能项目立项,高成本使用能源的约束政策更从根本上遏制了高耗能建筑的诞生。
      据了解,国务院将进一步出台《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来确保“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削减20%目标的实现。节能工作任重道远,建筑节能作为其中的关键一环,更要指标细分、多方合力,确保1亿吨标准煤节能任务的完成,才能擎起节能大计的一角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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