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睿) 从6月30日的抄见表量起,四川电价将进行上调(昨日本报曾作报道)。昨日很多读者打进本报热线,询问涨价的一些具体情况。记者向电力和物价部门了解了相关问题.问:成都市区一户一表大多实行“双月抄表收费制”,岂不是近两个月的电费都涨了?

  答:今年,成都市区56万“一户一表”用户实行“双月抄表收费制”,用户分成单、双月两组缴费,即是每两月缴一次电费。

  如果按照“6月30日起抄见电量执行”,对这些用户是不大公平。目前成都电业局已经将这个特殊情况报省电力公司,省电力公司正在加紧制订省内销售电价具体执行方案。这部分用户应如何执行新价,预计下周初就能明了。

  “6月30日起抄见电量执行”是指从6月30日起抄表计算出的月用电量就开始依新的价格收取,即电业局抄表员在客户处抄到的电表指示数减去上月在客户处抄到的电表指示数算得的电量,这部分电量为本月份抄见电量。例如:居民客户5月份抄表表示数为02337,6月30日抄表表示数为02439,那么其抄见表量02439-02337=102度就依新价格执行。

  昨日很多商业用户咨询商业用电调整的情况,记者发现,新的商业电价为0.8638元/千瓦时,较之以前的价格上调了0.0276元,较之合表居民用电上调0.0567元的幅度,略显“温柔”。市民郑先生表示,他开了一个火锅店,每个月照明、空调、冰柜等等加在一起,所用的电将近1000度,就要多花费近30元。“尤其现在天气越来越热,空调的使用越来越频繁,我们这个夏天要节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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