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节能管理体系
1. 法律框架
1975年颁布实施了《能源政策和节约法》,核心是能源安全、节能及提高能效;1982年针对机动车辆的能效问题制定了《机动车辆信息与成本节约法》;1987年颁布了《国家电器产品节能法》;1992年制定了《国家能源政策法》,这是能源供应和使用的综合性法律文本。1998年公布了《国家能源综合战略》,要求提高能源系统效率,更有效地利用能源资源。

2. 管理机构
美国能源部设能效和可再生能源局(EERE),是部内最大的一个局,有两个综合办公室:规划和预算办公室,管理和运行办公室。下设5个市场部门:电力技术办公室、工业技术办公室、交通技术办公室、建筑技术和商务办公室、联邦能源管理办公室,还有六个区域办公室,分设在亚特兰大、波士顿、芝加哥、丹佛、费城和西雅图。人员编制约450人。

3. 公共财政
美国联邦政府用于节能和新能源的投资预算逐年增加,2001年为11.8亿美元,2003年增加到13.1亿美元。

4. 节能基金
美国21个州设有节能公益基金,主要通过提高2-3%的电价来筹集资金。基金由各州的公用事业委员会负责管理,相关部门和单位可以申请并利用该基金开展节能活动。

5. 激励政策
有现金补贴、税收减免和低息贷款等。2003年7月31日美国决定在今后十年对能源效率、替代燃料和可再生燃料等领域实施减免能源税政策。对新建建筑和各种节能型设备根据所判定的能效指标不同,减税额度分别为10%或20%。2001年美国40个州级政府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共提供1.33亿美元开展现金补贴项目,鼓励用户购买经“能源之星”认证的节能电器和照明产品。鼓励推广乙醇汽油,对每吨乙醇补贴1400-1500元。

6. 设备能效标准、标识和认证
能效标准由能源部负责制定和实施,1980年开始实施强制性能效标识制度,1992年开始实施自愿性节能认证(能源之星)。美国采购法以及几个总统令都规定政府必须采购“能源之星”认证产品。“能源之星”间接地成为政府强制性行为,是国外产品进入美国市场的技术壁垒。

7. 政府机构节能
联邦能源管理办公室负责政府机构节能工作。为确保节能目标的实现,美国在过去10年中共颁布了13项总统行政令和2份总统备忘录,对政府机构节能目标、职责、管理、采购等内容做出具体规定。

8. 节能项目
1998年以来有2500多家机构参加了美国能源部发起的高效电机挑战计划,由200个设备供应商、代理商、电力公司和州政府组成的联盟向3万多终端用户开展了宣传、培训和信息传播工作。1991年以来美国环保局实施绿色照明计划,与2300多家公司、电力公司、非盈利组织及其它团体建立了伙伴关系,共投资10多亿美元用于推广高效照明产品。
[Page]
荷兰节能管理体系
1. 法律框架
1995年颁布能源政策第三版白皮书,提出了2020年能效水平比1990年提高1/3的目标。1998年经济部部长向议会提交节能备忘录,探讨提高重点行业能源效率的可行性,并提出了政策建议大纲。1999年提出了“1999-2002年节能行动计划”,以自愿协议为基础,以金融、财政激励政策为手段促进节能投资。

2. 公共财政
1997年政府用于节能和可再生能源的财政预算为3.6亿荷盾,为贯彻落实“1999-2002年节能行动计划”,财政预算由1999年的6.9亿荷盾提高到2002年的9.1亿荷盾。

3. 税收政策
1998年政府决定加倍征收能源税,到2001年由每年34亿荷盾增加到每年68亿荷盾,增加税收居民家庭负担68%,生产商负担32%。新增税收的85%用于降低居民家庭和生产商的所得税,剩余的15%用来支持政府采取财政手段促进能效的提高。

4. 激励政策
从1996年起实施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赠款计划。1996-1998年可持续能源建筑的临时补贴财政预算为1250万荷盾,其中约70%的预算用于节能。在工业领域,20亿荷盾用于节能设备的信贷投资。从1998年起对工业节能示范和和市场推广项目进行招投标,每年财政预算为1000万荷盾。

5. 设备能效标准、标识
制定了节能电器法案,规定了电器的主要能效标准,并且实施能效标识制度。其中,对电冰箱/冷柜、洗衣机、干衣机、洗碗机、照明产品等将执行强制性能效标识。

6. 自愿协议
自愿协议通常以长期盟约的形式,目标是2000年在1989年能效水平基础上提高20%。到1999年与行业协会共签署了30个自愿协议,有1200个企业参与,占行业总能耗的90%以上。

7. 节能奖励
消费者购买节能电器及在家中采用节能装置,可申请节能奖励。1999-2000年节能奖励的财政拨款为2.1亿荷盾,此后每年拨款2亿荷盾。

英国节能管理体系
1. 法律框架
1995年颁布实施《家庭节能法》,要求各级政府采取切实措施十年内将居民建筑能耗在1996年或1997年基础上降低30%。2000年11月公布的“气候变化计划”制定了一揽子政策和措施以提高能源效率。

2. 公共财政
2001年英国政府共投入4.35亿英镑用于以下节能项目:鼓励用户采用高效节能技术和设备的资本津贴项目1亿英镑,节能基金1.08亿英镑,二氧化碳减排项目3000万英镑,社区节能5000万英镑,新建家庭节能项目1.5亿英镑。

3. 节能基金
英国负责节能的政府部门是环境、食品和农村事务部。下设碳基金和节能基金。碳基金主要用于工业和交通方面的节能,节能基金主要用于建筑方面的节能。

4. 税收政策
英国从2001年开始征收能源税,电力按0.043磅/度、天然气按0.015磅/度(根据热当量换算)的税率征收。2001年共征收能源税10亿英镑,其中20%用于节能,80%用于失业和社会救助等社会福利事业。企业可以与政府签订节能目标和二氧化碳减排目标,凡完成目标的企业可以减免20%能源税;对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发电实施税收减免政策。

5. 激励政策
对节能设备投资和技术开发项目给与贴息贷款或免(低)息贷款。2002年节能基金的2亿英镑预算中,25%用于贴息贷款,其中1000万英镑是无息贷款。对公布的节能设备目录,实施加速折旧政策。

6. 政府机构节能
中央政府机关建筑物能耗在1990、1991年基础上降低20%,卫生保健部门2010年能耗在2000年的基础上降低15%。通过一系列措施,到1999年中央政府机关降低能耗18.9%。
[Page]
意大利节能管理体系
1. 法律框架
1998年“国家能源计划”把节能和提高能效作为能源政策的核心目标。1991年颁布了《关于合理用能、节能和开发可再生能源的国家能源计划执行法案》,是提高终端用户能效的导向性法律框架。

2. 财政政策
1991年、1992年的行政令规定财政经费主要用于提高能效和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目前已完成项目211个,正在实施项目132个。项目经费总预算为10.4亿欧元,实际财政拨款1.45亿欧元。

3. 税收政策
从1998年开始实施二氧化碳-能源税收政策,计划在2004年全面实施。2000年政府决定从1999年的碳税中提取3000亿里拉用于减排温室气体,包括推广可再生能源和促进能源效率提高。

4. 工业节能
设立能源管理士,工业、商业、公共和交通行业的重点耗能企业都强制要求设立能源管理士,已经有750家重点耗能企业安排了能源管理士。每年政府安排40万欧元的财政预算用于创建能源管理士网络。开展自愿协议,政府与汽车行业签署自愿协议,规定2010年机动车辆平均每百公里油耗小于5.5升;与玻璃行业签署自愿协议,要求2005年降低温室气体排放10%。

5. 建筑节能
制定了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强制性标准。1993年颁发第412号总统令要求对热电厂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护的能耗状况进行检查,从1994年开始根据锅炉容量的大小每隔1-2年检查一次。采暖、空调和热水实行计量收费制度。

6. 设备能效标准、标识和认证
1998年执行欧盟电冰箱、冷凝器等家电产品的能效性能标准,并实施能效标识制度。1998年启动了机动车辆节能认证工作。
[Page]
法国节能管理体系
1. 法律框架
1996年制定了《空气和能源合理利用法》;1998年出版的《2010-2020能源报告》勾画了法国能源政策轮廓:放开电力和天然气市场,调整交通运输城市规划以控制消费,采取措施更新现有发电厂,同时发展核电厂,制定能源税收政策。

2. 管理机构
1992年法国政府颁布法令成立跨部门且相对独立的环境与能源控制署,并在26个行政大区设立代表机构。2000年法国政府将加大节能力度,给环境与能源控制署增加编制200人,达到900人;增加预算10亿法郎;计划在全国建立100个信息宣传点。

3. 公共财政
环境与能源控制署管理的预算经费约30亿法郎,其中用于可再生能源5亿法郎、节能7亿法郎、环境治理18亿法郎。这些费用通过合同的形式支持环境与能源控制署的地方代表机构、研究单位、企业开展环境和能源方面的开发研究、诊断咨询和项目投资。

4. 税收政策
征收汽车燃料税和新的环境污染税。实施税收减免政策,主要包括对家庭保温和供暖设备以及高效锅炉的安装减免所得税;工业领域能源效率技术投资第一年实施加速折旧制度,并少征商业税;对节能进行投资的公司在节能设备使用和租赁中的盈利免税。

5. 重点用能企业管理
年耗能5000吨标准油以上的1500个用能单位为重点用能企业,要求作出自愿节能保证,并通过中介组织向其推广节能措施。

6. 能源审计
环境与能源控制署每年安排20个重大示范项目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包括预审计(财政资助费用80%),审计(财政资助费用50%),可行性研究,提出节能改造方案和建议。对第一次使用的重大技术、工艺示范项目,财政给予20-30%项目经费资助,并在税收上予以优惠。

7. 设备能效标准、标识
已陆续对电冰箱、冷凝器、干衣机、洗衣机、洗碗机等产品制定了能效标准,开展了能效标识活动。

8. 政府机构节能
1991年法国总理发出指令要求各政府部门厉行建筑节能计划。1995年起政府部门率先对投资回报率在6年以下的项目进行投资建设。

9. 节能宣传
通过电视公益广告、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公用咨询电话等形式和全国建立的100个信息宣传点,进行节能宣传。每年用于节能宣传的财政预算约9000万法郎。

免责声明: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自其它平台,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观点及立场。若有侵权或异议请联系我们处理。

发表评论

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